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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技術標準、計量與國家測試局 (ÚNMZ) 及醫療器材監管概覽

捷克 ÚNMZ 在醫療器材標準、符合性評估以及在歐盟 MDR 框架下監督公告機構方面的職能概覽。

概覽

此監管機構或司法轄區的要點,及其與市場准入的關係。

監管機構官方網站

捷克技術標準、計量與國家測試局 (ÚNMZ) - 醫療器材監管概覽

捷克技術標準、計量與國家測試局 (ÚNMZ) 是捷克共和國工業和貿易部轄下的國家行政機構。在醫療器材領域,ÚNMZ 主要負責監督技術標準化、計量學,以及負責符合性評估的公告機構(授權組織)的指定與監督。

監管框架

捷克共和國的醫療器材監管嚴格遵循歐盟的新立法框架 (NLF):

  • 歐盟醫療器材法規 (MDR) 2017/745:取代了舊的歐盟理事會指令 93/42/EEC,並概述了通用的安全與性能要求。
  • 國家立法:由關於醫療器材的第 89/2021 Coll. 號法案第 90/2016 Coll. 號法案及相關法令(第 186/2021 Coll. 號法令及第 170/2021 Coll. 號法令)提供支持。

ÚNMZ 的主要職能與職責

  • 公告機構監督:ÚNMZ 負責授權並監督執行符合性評估的機構。在捷克共和國,主要的授權機構包括:

  • AO 201:電氣技術測試研究所 (Elektrotechnický zkušební ústav, s.p. - EZÚ)

  • AO 224:測試與認證研究所 (Institut pro testování a certifikaci, a.s. - ITC)

  • 技術標準化:確保將 MDR 框架下的歐盟協調標準納入國家體系,以引導本地製造商。

  • 計量與國家測試:監管測量設備和測試協議,以確保醫療應用中的準確性。

  • 附錄 XVI 產品:處理 MDR 下針對無預期醫療目的產品(例如:無處方彩色隱形眼鏡、皮膚填補劑、抽脂設備、IPL 脫毛儀)的擴展監管。

雖然市場監測和專業執法是由國家藥物控制研究所 (SÚKL) 共同分擔,但 ÚNMZ 是技術質量、符合性基礎設施及標準化的根本主管機關。

文章與指南

ElendiLabs 上標記為此區域的見解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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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20日

捷克共和國第50/2022號法:藥品法針對醫療器械及IVD之修正

第50/2022號法修正捷克藥品法,納入醫療器械及IVD相關規定,包括定義、主管機關權力、註冊、警戒整合、廣告控制及罰則,自2022年起與歐盟MDR/IVDR要求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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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5日

捷克共和國第172/2022號法:體外診斷醫療器械法規實施

第172/2022號法將歐盟IVDR 2017/746轉化為捷克法律,指定國家主管機關(SÚKL)、註冊義務、捷克文標籤、廣告限制、警戒程序、臨床性能研究核准及行政罰則,自2022年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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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0日

捷克共和國第171/2022號法:醫療器械法規實施與國家規定

第171/2022號法將歐盟MDR 2017/745轉化為捷克法律,定義國家主管機關角色、公告機構指定、註冊義務、語言要求、廣告規則、警戒報告及罰則,自2022年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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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後監督

2025年11月10日

捷克共和國第171/2021號法令:醫療器械警戒與市場監測詳細要求

第171/2021號法令為捷克醫療器械警戒報告設定詳細國家規則,包括時限、報告內容、嚴重事件定義、趨勢報告、場安全矯正行動及SÚKL協調程序,補充歐盟MDR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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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12日

捷克共和國第89/2021號法:藥品法支持MDR實施之主要修正

第89/2021號法對捷克藥品法引入必要變更,以利歐盟MDR 2017/745全面適用,涵蓋更新定義、SÚKL權力擴大、警戒整合、廣告禁止、臨床調查規則及更高不合規罰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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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8月5日

捷克共和國第90/2021號法:藥品法為符合歐盟MDR之修正

第90/2021號法修正捷克藥品法以符合歐盟醫療器械規範(MDR 2017/745),更新定義、警戒義務、廣告規則、主管機關權力(SÚKL)、臨床調查程序及醫療器械罰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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