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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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社區藥房執業指引:從銷售合規到基層醫療和質量保證的轉型
香港新藍圖:社區藥房從櫃檯走向基層醫療樞紐
《社區藥房執業指引》(CP Guideline)的推出,標誌著香港醫療衛生策略上的一個根本性監管轉變。該指引在現有的《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業務守則》(ASP COP)基礎上,將社區藥房的角色從一個嚴格受控的配藥和銷售點,轉變為一個整體、具有質量保證的基層醫療(PHC)服務提供者。
監管重點明確地從單純與藥物儲存和銷售相關的合規性,轉向規範病人護理、專業職責和持續質量改進的標準。
- 處所與設施:確保病人私隱
CP Guideline 引入的一個關鍵結構性變化,是明確要求設立支持臨床諮詢的實體設施。這在主要關注配藥區安全的 ASP COP 中幾乎是沒有的概念。
指定病人諮詢範圍
ASP COP 焦點: 主要要求設立一個安全、劃定的配藥區,用於處理和準備藥物。
CP Guideline 增強: 如果藥房提供「自選服務」(增值的臨床服務),則強制要求設立一個指定病人諮詢範圍。該區域的佈置必須確保病人私隱,使藥劑師能夠在不受外界干擾的情況下進行敏感討論(例如藥物管理、戒煙服務)。
- 管理與質量保證:系統性的轉變
CP Guideline 實施了正式的管理結構和強制性的質量機制,提升了運營問責制的標準。
藥劑師負責人 (Pharmacist-In-Charge, PIC) 角色
指引將藥劑師負責人的角色正式化,使該人專門負責監督藥房的整體運作、質量體系以及完全符合新標準。這確立了比以往更清晰的問責線。
強制性質量體系
新框架引入了正式的質量管理工具:
風險管理框架: 現在要求藥房建立主動的風險管理流程,包括針對任何錯誤或不良事件的專門事故報告系統,以及結構化的反饋及投訴管理機制。
持續改進: 強制要求使用新的自我評估清單和年度評估機制,要求藥房定期審核自身的執業情況,以促進持續和穩定的質量改進。
- 服務範圍擴展:基層醫療的授權
這是最具影響力的變化,將藥劑師的專業職責擴展到處方配藥之外。CP Guideline 明確將藥房定位為服務提供者,將以前可選或非正式的角色正式化。
核心服務重新定義
指引擴展了核心服務的定義,將臨床病人參與納入其中:
社區配藥服務: (繼承自 ASP COP)
病人教育及輔導: 現已正式納入核心職責,要求藥劑師提供關於藥物使用、儲存和健康相關事宜的全面建議。
正式自選服務
CP Guideline 為各種自選服務引入了具體的監管標準。如果藥房選擇提供這些服務,則必須達到規定的服務標準:
藥物管理服務 (MMS): 針對複雜用藥方案的全面藥物審查。
慢性疾病管理: 支持高血壓和糖尿病等病症的服務。
戒煙服務: 幫助病人戒煙的結構化計劃。
口腔健康推廣: 教育和預防性健康建議。
- 專業發展和資訊科技基礎設施
為了支持擴展的臨床角色,指引要求在人員資質和技術能力方面進行升級。
專業培訓
基層醫療培訓: 旨在註冊於政府基層醫療名冊的藥劑師,現在被要求完成政府正式認可的結構化基層醫療培訓。這是一個全新的專業發展要求,反映了向臨床護理轉變的趨勢。
資訊科技
數據和資訊管理: 新增的一個章節強調需要一個可靠的資訊科技系統,以確保病人數據的安全和準確管理。至關重要的是,指引建議這些系統應能夠與政府的中央健康記錄平台——醫健通 (eHealth) 整合,以確保整個醫療系統中病人護理的連續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