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7月18日
約5分鐘
由Nate Lam審核,ElendiLabs 創辦人兼總監
香港MDACS醫療器械上市申請快速審批計劃
快速回答
什麼是香港 MDACS 醫療器械上市申請快速審批計劃?
香港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(MDACS)由衞生署醫療器械科(MDD)管理,設有「醫療器械上市申請快速審批計劃」,在符合嚴格資格時簡化表列審查。計劃涵蓋 II、III、IV 類一般醫療器械(GMD),並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涵蓋 B、C、D 類體外診斷醫療器械(IVDMD)。申請人須為現有本地負責人(LRP)且持有有效 LRP 表列編號;器械在本地及全球均無死亡或嚴重傷害報告,且無進行中的召回、現場安全矯正措施(FSCA)或不良事件;申請中所有器械須具備 GN-02 或 GN-06 D002 所列司法管轄區的兩個或以上有效、獨立上市批准。參與方式為預設加入——僅在有意退出時勾選退出選項。審查期間,申請人須在收到 MDD 通知後 兩(2)週內回覆問題。申請經 MDIS(醫療器械資訊系統)提交。本計劃並非規管廣告的**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》(UMAO,第 231 章)**——該條例不涉及表列時限。
適用對象
本指南適用於:
- 持有有效 LRP 表列編號、代境外製造商提交 MDACS 表列申請的本地負責人(LRP)
- 按 GN-02 或 GN-06 編製 II、III、IV 類 GMD 或 B、C、D 類 IVDMD 表列卷宗的法規事務團隊
- 器械已在 MDD 認可的兩個或以上參考司法管轄區(NMPA、FDA、歐盟、Health Canada、MHLW、TGA、MFDS、HSA)取得上市批准的申請人
- 負責確認上市後安全數據符合快速審批資格的品質與警戒負責人
本計劃不適用於 I 類 GMD 或 A 類 IVDMD 的表列路徑,亦不適用尚未註冊為 LRP 的申請人。快速審批不能取代完整 MDACS 技術卷宗——仍須按 GN-02(GMD)或 GN-06(IVDMD)提交完整材料,包括 D002 參考批准、QMS 證書、標籤及基本原則證據。
快速審批計劃與 UMAO(第 231 章):切勿混淆
香港「UMAO」與「快速市場准入」的搜尋流量常將兩個無關的 MDACS 主題混為一談。兩者法律基礎不同、解決的問題不同:
| 主題 | 法律/計劃基礎 | 目的 | 本文範圍 |
|---|---|---|---|
| 快速審批計劃 | MDACS 自願表列計劃;GN-02E002/GN-06E002;ExpSch 說明 | 符合資格時加快表列審查(II–IV 類 GMD、B–D 類 IVDMD) | 是 |
| UMAO —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》(第 231 章)》 | 香港廣告法 | 規管醫療廣告內容及渠道——非表列時限 | 否— 見hong-kong-umao |
若問題是MDD 多快可以表列器械,應查閱快速審批計劃。若問題是宣傳聲稱或廣告是否符合香港法例,應查閱 UMAO 指引。MDD 管理 MDACS 表列;UMAO 執法屬另一套廣告合規框架。在港上市時兩者可能都需顧及,但快速表列並非廣告豁免。
快速審批計劃的作用
MDD 設立快速審批計劃以在符合條件時簡化申請及審批。滿足所有計劃準則時,MDD 以快速方式審查卷宗,而非僅依 GN-02 §5.3.1 所述一般 12 週常規時限。
MDD《快速審批計劃說明》(ExpSch-Notes-E,2025 年 10 月)要點:
- 範圍: II/III/IV 類 GMD 表列申請;2024 年 7 月 26 日起加入 B/C/D 類 IVDMD(MDACS 動態公告 ID 2327)
- 安全門檻: 本地及全球警戒數據須清白(無死亡/嚴重傷害;無進行中召回/FSCA/不良事件)
- 批准門檻: 認可司法管轄區兩個或以上獨立上市批准
- 申請人門檻: 僅現有 LRP 且 LRP 表列編號有效
- 回覆義務: 收到 MDD 通知後 兩週內回覆
- 後備處理: 準則不滿足或問題未在指定日期前有效解決,MDD 可按一般申請處理(ExpSch §7)
- 修訂: MDD 保留修訂條款權利;請查 mdd.gov.hk 最新資訊
試行後,MDD 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起將 II/III/IV 類 GMD 計劃常規化(MDACS 動態 ID 2204),詳情反映於申請表格 MD-C2&3&4 2022 版。
四項資格準則(GN-02/GN-06 E002 節)
GN-02(GMD,表格 MD101)及 GN-06(IVDMD,表格 MD102)E002 節規定,僅當四項準則全部滿足時,表列申請方按快速審批計劃處理:
| # | 準則 | 核對要點 | 官方依據 |
|---|---|---|---|
| (i) | 現有 LRP | 提交時持有有效 LRP 表列編號 | ExpSch §5;E002(i) |
| (ii) | 無死亡或嚴重傷害 | 與器械相關無死亡或嚴重傷害報告——本地及全球 | ExpSch §1a;E002(ii) |
| (iii) | 無進行中安全行動 | 無進行中召回、FSCA或不良事件——本地及全球 | ExpSch §1b;E002(iii) |
| (iv) | 兩個以上獨立批准 | 申請中所有器械均有D002所列司法管轄區兩個或以上有效、獨立上市批准 | ExpSch §1c;E002(iv) |
獨立上市批准指批准不依賴另一司法管轄區的批准狀態。申請人須提交完整上市批准文件集——牌照、證書、批准函、符合性聲明及相關支持文件——以證明有效性及獨立性(ExpSch §4)。
LRP 範圍要求: 申請前,申請人須確保器械在 LRP 已建立且獲 MDD 認可的書面程序範圍內(ExpSch §6)。
醫管局採購(E002 可選欄位): 若申請人知悉器械過去 12 個月內曾由醫院管理局採購,E002 須填寫採購訂單編號、日期及供應商名稱。此項不取代四項核心準則,但協助 MDD 評估。
快速審批認可的參考司法管轄區
計劃下,MDD 在風險級別適當時認可以下機構的上市批准文件(ExpSch §3),與 GN-02/GN-06 D002 一致:
| 司法管轄區 | 監管機構 | D002 典型批准示例 |
|---|---|---|
| 中國內地 |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(NMPA) | 註冊證 + 產品技術要求 |
| 澳洲 | 治療用品管理局(TGA) | ARTG 證書 + 符合性聲明 |
| 加拿大 | Health Canada | 醫療器械許可證 |
| 歐盟 | 實施歐盟器械指令/規例的成員國 | MDR/IVDR 公告機構證書(或適用之 MDD/IVDD 延期)+ DoC |
| 日本 | 厚生勞動省(MHLW) | MHLW 或登錄認證機構證書 |
| 新加坡 | 衛生科學局(HSA) | HSA 批准記錄 |
| 韓國 | 食品醫藥品安全處(MFDS) | MFDS 自由銷售證 |
| 美國 | 美國 FDA | 510(k)、PMA 或 De Novo |
須至少來自兩個不同司法管轄區——非同一國家兩份文件。例如 FDA 510(k) 加 EU MDR 證書可滿足 (iv),前提是兩者均涵蓋香港申請所有型號且彼此獨立。各司法管轄區 D002 文件詳情見 hkg-mdacs-reference-country-marketing-approval-pathway。
預設加入與如何退出
GN-02 及 GN-06 E002 採預設加入設計:
參與快速審批計劃預設啟動以簡化審查。僅在有意退出計劃時方勾選選項。
實務要點:
- 不勾選退出 = 欲快速審批且四項準則均滿足
- 勾選退出 = intentionally 選擇一般審查——例如警戒數據邊界、不足兩個獨立批准、或無法保證兩週回覆
- 不準確申報快速資格可能導致 MDD 審查中改按一般申請處理(ExpSch §7)
快速參與非獨立 MDIS 表格——在 MD101/MD102 的 E002 內申報。
兩週回覆時限與審查期望
ExpSch §2 要求申請人在收到 MDD 通知後 兩(2)週內回覆任何問題。此時限嚴於一般 GN-02 §5.3.1 下「應要求兩週內補交」的期望——快速卷宗須更嚴守日曆。
操作建議:
- 提交 MDIS 前指定回覆負責人
- 審查期間每日查 MDIS 訊息及電郵
- 預先備妥警戒及批准證書,避免補正需數週向製造商索取
- 逾兩週 → MDD 可能關閉或降為一般處理
GN-02 §5.3.1 指出,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所要求資料可能導致申請關閉。將快速兩週規則視為硬性 SLA。
GMD 與 IVDMD 範圍及 2024 年 7 月 26 日擴展
| 產品類型 | MDACS 級別 | 指引/表格 | 快速計劃狀態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醫療器械(GMD) | II、III、IV類 | GN-02/MD101 | 2022 年 1 月 4 日起常規化(ID 2204) |
| 體外診斷器械(IVDMD) | B、C、D類 | GN-06/MD102 |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加入(ID 2327) |
2024 年 7 月 26 日,MDD 宣布快速審批計劃範圍擴至 B/C/D 類 IVDMD 表列申請,並指向更新 GN-06 及 ExpSch 說明。IVD 申請人使用相同四項 E002 準則及預設加入機制,但須遵循 TR-005 標籤、TR-006 分類及 GN-06 D002 的 IVD 專用參考文件(IVDR/IVDD 過渡規則有別於 GMD)。
A 類 IVDMD 及 I 類 GMD 不在本快速表列範圍內。
MDIS 逐步提交流程
- 確認器械級別(TR-003 GMD 或 TR-006 IVDMD),選 GN-02/MD101 或 GN-06/MD102。
- 核實 LRP 狀態——有效 LRP 表列編號,器械在 LRP 獲 MDD 認可的程序範圍內。
- 資格決策樹:
- 有死亡/嚴重傷害?→ 退出或不按計劃申請
- 有進行中召回/FSCA/AE?→ 退出
- 少於兩個涵蓋所有型號的獨立 D002 批准?→ 退出
- 全部通過?→ 快速(預設)
- 編製完整 MDACS 卷宗——C 部分技術文件、D001/D002、QMS(ISO 13485 等)、TR-004/TR-005 標籤、基本原則核對表、臨床或性能評估。
- 填寫 E002——確認四準則;除非退出否則不勾退出框;如適用填醫管局欄位。
- 經 MDIS 資訊頁 登入(入口:mdis.mdd.gov.hk)。
- 電子提交並保留 MDIS 確認編號。
- 兩週內回覆 MDD 缺陷或查詢;經 MDIS 上載修正。
- 若 MDD 降為一般處理,繼續配合 GN-02 §5.3.1 標準 12 週審查。
關鍵文件及內容要求
| 文件 | 在快速表列中的角色 |
|---|---|
| MD101(GMD)或 MD102(IVDMD) | 主申請表,含E002快速申報 |
| GN-02 或 GN-06 C 部分卷宗 | 完整技術檔——「快速」不代表精簡 |
| D002 參考批准(至少兩個司法管轄區) | 涵蓋申請每一型號的獨立上市批准 |
| QMS 證書 | ISO 13485、GB/T 42061、MDSAP、KGMP 等 GN 接受證據 |
| 警戒聲明 | 支持 E002 (ii)(iii)——內部 PMS、召回數據庫、FDA MAUDE 等 |
| ExpSch 說明 | LRP 審查期須遵守的計劃條款 |
快速處理不免除一般表列所需的任何 C 部分文件類別。
核對清單
在 E002 確認快速參與(預設加入)前:
- 器械為 II、III、IV 類 GMD 或 B、C、D 類 IVDMD
- 申請人為現有 LRP且LRP 表列編號有效
- 器械在 LRP 獲 MDD 認可的程序範圍內
- 本地及全球無死亡或嚴重傷害
- 本地及全球無進行中召回、FSCA 或不良事件
- 兩個或以上獨立 D002 批准涵蓋申請所有型號
- 按 GN-02 或 GN-06 備妥完整 MDACS 卷宗
- 未勾選退出(除非 intentionally 選一般審查)
- 團隊可於 MDD 通知後 兩週內回覆
- MDIS 帳戶可用;提交路徑 mdis.mdd.gov.hk
- 未與 UMAO 第 231 章 廣告規則混淆
常見陷阱
- 搜「UMAO」找快速表列 — UMAO 為第 231 章廣告法,不加速 MDACS 表列。
- 同一國家兩份證書 — (iv) 要求兩個或以上司法管轄區,非僅 FDA 兩份文件。
- 依賴性批准 — 倚賴另一國批准的牌照不算獨立(ExpSch §4)。
- 無表列編號的新 LRP — 僅現有 LRP 可參與;須先完成 LRP 註冊。
- 忽略全球警戒 — E002 (ii)(iii) 涵蓋本地及全球;美國 FDA 召回或 EMA FSCA 可喪失快速資格。
- 逾兩週回覆 — 可能降級或關閉申請。
- 以為快速即精簡卷宗 — MDD 仍要求完整 GN-02/GN-06 提交。
- 2024 年 7 月 26 日前 IVD 規則 — 確認現行 GN-06 E002;IVDMD 於該日加入計劃範圍。
常見問題
什麼是 MDACS 快速審批計劃?
MDD 在申請人滿足四項 E002 準則時簡化表列審查的計劃:有效現有 LRP、清白警戒記錄、無進行中召回/FSCA/不良事件、兩個或以上獨立 D002 上市批准。申請經 MDIS 提交;預設加入。
誰符合香港快速表列資格?
僅現有本地負責人且 LRP 表列編號有效者可參與。器械須無死亡或嚴重傷害、無進行中召回/FSCA/不良事件(本地及全球),且須有至少兩個獨立 D002 司法管轄區上市批准涵蓋申請所有型號。
快速 MDACS 表列需要幾個境外批准?
兩個或以上有效、獨立上市批准,來自 GN-02/GN-06 D002 所列不同認可司法管轄區——例如 FDA 加歐盟,或 TGA 加 Health Canada。須涵蓋香港申請所有型號且彼此獨立。
快速計劃是否適用 IVD?
是,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。 MDD 將計劃擴至 B、C、D 類 IVDMD 表列申請。使用 GN-06、MD102 及與 GMD 相同的 E002 準則與預設加入規則。A 類 IVDMD 不在範圍內。
UMAO 與快速審批計劃有何分別?
UMAO(第 231 章) 為**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》——規管醫療廣告**,非表列時限。快速審批計劃為 MDD 管理的 MDACS 表列審查計劃,適用符合資格的 II–IV 類 GMD 及 B–D 類 IVDMD。兩者分開。
快速計劃是否強制參與?
否。預設加入以簡化審查,但可在 E002 勾選退出。審查中若準則不符,MDD 可按一般申請處理。
快速審查須多快回覆 MDD?
須於收到通知後 兩(2)週內回覆(ExpSch §2)。逾期可能降級或依 GN-02 §5.3.1 關閉。
審查中不再符合快速準則怎麼辦?
若問題未在指定日期前有效解決或任何計劃準則不滿足,MDD 保留按一般申請處理的權利(ExpSch §7)。計劃爭議以 MDD 決定為終局(ExpSch §9)。
官方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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