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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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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A類醫療器材通報:HSA SHARE產品通報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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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類醫療器材在新加坡是否需要 HSA 註冊?
不需要——A類(低風險)醫療器材在新加坡免於產品註冊。然而,製造商與進口商在供應器械前,仍須透過 SHARE(Singapore Health Product Access and Regulatory E-System,新加坡健康產品准入與監管電子系統)提交 產品通報。您亦須持有有效的 醫療器械經銷商牌照(視情況申請製造商、進口商或批發商牌照),並透過同一 SHARE 入口辦理。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,SHARE 取代舊版 MEDICS 系統,受理 A 類通報、B/C/D 類註冊、經銷商牌照及相關服務。A 類經銷商可以 品質管理系統符合性聲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to a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, QMS) 滿足品質要求,無需像高風險製造活動那樣提供 ISO 13485 認證。通報完成後,A 類器械會列入 HSA 的 Class A 醫療器械資料庫(Class A Medical Device Database) 及相關公開名冊。
適用對象
本指南適用於法規事務團隊、新加坡本地經銷商,以及將 A 類醫療器材 投放新加坡市場的境外製造商。
| 角色 | HSA 規定下之義務 |
|---|---|
| A 類器械本地製造商 | 經銷商牌照 + SHARE 中 A 類產品通報 |
| A 類器械進口商 | 進口商經銷商牌照 + 每款進口器械之通報 |
| 批發商 | 批發商經銷商牌照;可依牌照範圍經營已通報之 A 類產品 |
| 境外製造商(無新加坡實體) | 須透過持牌新加坡進口商代為通報器械 |
產品範圍: HSA 風險分類架構下之 A 類非 IVD 醫療器材(最低風險等級)。B、C、D 類器械須走 產品註冊 途徑,而非通報——請勿將此流程用於較高風險產品。
不在範圍內: 體外診斷(IVD)產品、藥品、HSA 醫療器械定義以外之健康產品,以及僅供出口、不在本地流通之 A 類器械(出口專用安排請依 HSA 指引確認)。
A 類通報 vs B/C/D 類註冊
理解監管分工可避免代價高昂的申報錯誤。
| 面向 | A 類(低風險) | B / C / D 類 |
|---|---|---|
| HSA 產品註冊 | 免於註冊 | 必須註冊 |
| 上市前提交 | 產品通報 | 產品註冊申請 |
| SHARE 服務 | 產品通報(新增 / 修訂 / 取消) | 產品註冊(新增 / 變更通報 / 取消 / 續期) |
| 典型審查深度 | 行政性通報備案 | 完整註冊卷宗及審評 |
| 公開 listing | Class A 醫療器械資料庫 | 新加坡醫療器械註冊冊(SMDR) |
| 經銷商牌照 | 必須(製造商 / 進口商 / 批發商) | 必須 |
| QMS 證據(製造商) | 品質管理系統符合性聲明 | ISO 13485(SAC 認可認證機構)或 MDSAP(製造商) |
HSA 註冊概覽明確指出,A 類器械 免於產品註冊,但對您 製造或進口 之器械仍須完成 產品通報。
經銷商牌照前置條件
通報 A 類器械前,新加坡實體須透過 SHARE 持有適當的 經銷商牌照。
牌照類型
| 牌照 | 適用對象 |
|---|---|
| 製造商牌照 | 在新加坡境內製造醫療器材之實體 |
| 進口商牌照 | 為供應而進口醫療器材之實體 |
| 批發商牌照 | 批發醫療器材之實體 |
若在新加坡 製造、進口或批發 醫療器材——不論風險等級——均須持有經銷商牌照。
品質管理系統(QMS)要求
QMS 文件要求因牌照類型及所涉器械等級而異:
| 經銷活動 | 僅 A 類 | 涉及 B/C/D 類 |
|---|---|---|
| 進口商 / 批發商 | 品質管理系統符合性聲明 | ISO 13485 證書(SAC 認可認證機構)或 HSA 規定之等效文件 |
| 製造商 | ISO 13485 符合性聲明 | ISO 13485 證書(SAC 認可 CB)或 MDSAP 證書 |
HSA 要求從事醫療器材業務之公司 建立並維持符合監管要求之適當 QMS。申請經銷商牌照時,須在 SHARE 上傳支持文件。
牌照維護
核准後,您必須 向 HSA 通報牌照詳情變更——包括醫療器械風險分類範圍、QMS 認證及場址詳情——並 按時續期 經銷商牌照,方可繼續從事經銷活動。
SHARE 入口概覽(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)
SHARE 為 HSA 醫療器械監管交易之數位入口。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,新提交須使用 SHARE,取代 MEDICS。
存取與身分驗證
- 使用 Corppass(新加坡企業數位身分)登入 SHARE。
- 網址:https://www.hsa.gov.sg/e-services/share-medical-device/
與 A 類相關之 SHARE 服務
| 服務類別 | A 類操作 |
|---|---|
| 產品通報(Product Notification) | 新增通報、修訂、取消 |
| 經銷商牌照(Dealer's licence) | 新申請、修訂、取消、續期 |
| 名冊(Registers) | Class A 醫療器械資料庫;經銷商牌照資料庫 |
| 自由銷售證明(Free Sale Certificate) | A 類及 B/C/D 類器械均可申請 |
上線日後之新申請須使用 SHARE——不可再使用 MEDICS。
逐步指南:SHARE 中 A 類產品通報
將新 A 類器械引入新加坡市場時,請依下列順序辦理。
步驟 1:確認 A 類分類
依 HSA 分類規則確認器械屬 A 類(非 B 類)。分類錯誤可能導致通報被拒或合規問題。對照預期用途、使用期間、侵入性及主動 / 非主動狀態,交叉核對 HSA 指引。
步驟 2:取得或確認經銷商牌照
若尚未持有,請在 SHARE 申請正確的經銷商牌照:
- 準備 QMS 文件(僅經營 A 類時使用符合性聲明)。
- 依牌照類型上傳所需支持文件。
- 在 SHARE 提交新經銷商牌照申請。
- 待 HSA 核准後方可供應器械。
步驟 3:準備產品通報內容
彙整 HSA 通報表單所需之器械識別及監管資訊:
- 產品名稱及型號識別
- 製造商名稱及地址
- 器械分類確認(A 類)
- 與標籤一致之預期用途
- 表單要求時之 GMDN 或相關命名
- 適用符合性證據之引用(器械須符合基本原則 Essential Principles)
供應前須確認標籤及使用說明書(IFU)符合 HSA 要求。
步驟 4:在 SHARE 提交新產品通報
- 以 Corppass 登入 SHARE。
- 前往 Product Notification → New notification(產品通報 → 新增通報)。
- 填寫 A 類器械所有必填欄位。
- 依提示上傳支持文件。
- 繳付適用費用(如有)。
- 提交並保留 SHARE 確認參考編號。
步驟 5:通報受理後方可供應
在 HSA 處理通報完成前,不得將 A 類器械投放市場。進口商須確保境外製造商提供準確之技術及標籤資訊,以供通報備案。
步驟 6:維護及修訂記錄
透過 SHARE:
- 型號、標籤或製造商詳情變更時 修訂(Amend) 通報
- 停止供應時 取消(Cancel) 通報
- 在 Class A 醫療器械資料庫 核對公開 listing
步驟 7:續期經銷商牌照並回應 HSA 查詢
追蹤經銷商牌照到期日並透過 SHARE 續期。及時回應 HSA 資訊要求——未能維持牌照有效性或通報準確性,可能影響供應合法性。
修訂與取消流程
| 情境 | SHARE 操作 |
|---|---|
| 同一 A 類系列下新型號 | 修訂通報(如適用,確認分組規則) |
| 製造商地址變更 | 修訂通報 + 可能需修訂經銷商牌照 |
| 停止進口 | 取消產品通報 |
| 投資組合新增 B 類器械 | 另走產品註冊——非 A 類通報 |
| QMS 認證狀態變更 | 修訂經銷商牌照 |
當場址或 QMS 範圍變更影響器械時,務必同時更新產品通報及經銷商牌照記錄。
檢查清單
在新加坡首次供應 A 類器械前,請使用本清單:
- 依 HSA 分類規則確認器械為 A 類
- SHARE 中 經銷商牌照(製造商 / 進口商 / 批發商)有效
- 已上傳 QMS 文件(僅 A 類範圍之符合性聲明)
- 已在 SHARE 提交並受理 產品通報
- 標籤及 IFU 已對照 HSA 要求審查
- 器械已列入 Class A 醫療器械資料庫(處理完成後核對)
- 內部記錄將 SHARE 參考編號連結至進口 / 製造批次追溯
- 詳情變更時已定義 修訂 / 取消 流程
常見陷阱
- 以為 A 類無需向 HSA 申報——雖免於註冊,通報仍屬強制。
- 2025 年 7 月後仍使用 MEDICS——新提交須透過 SHARE 並以 Corppass 登入。
- 對 A 類提交產品註冊——路徑錯誤;應使用產品通報。
- 通報受理前即供應——上市須完成通報流程。
- 缺少經銷商牌照——僅有通報不足以合法經銷。
- 僅 A 類進口商過度準備 ISO 13485——符合性聲明可能已足夠;請核對現行 HSA 經銷商牌照指南。
- 將 B 類配件誤作 A 類——申報前先重新分類;配件可能須另行註冊。
- 忽略牌照續期——經銷商牌照過期即使通報記錄仍在,供應亦不再合法。
常見問題
A 類醫療器材在新加坡是否需要 HSA 註冊?
不需要。HSA 將 A 類器械免於產品註冊,但製造商與進口商在供應前須透過 SHARE 提交 產品通報。亦須持有有效經銷商牌照。
產品通報與產品註冊有何不同?
產品通報 適用於 A 類器械——在 SHARE 中較輕量的上市前備案。產品註冊 適用於 B、C、D 類器械,須經 HSA 完整審評後方可列入 SMDR。
如何在 SHARE 提交 A 類通報?
以 Corppass 登入 HSA SHARE 醫療器械入口,選擇 Product Notification → New notification(產品通報 → 新增通報),填寫器械及製造商詳情,上傳支持文件並提交。請確保經銷商牌照已生效。
HSA 何時推出醫療器械 SHARE?
HSA 於 2025 年 7 月 14 日 推出 醫療器械 SHARE,取代 MEDICS 受理新產品通報、註冊、經銷商牌照申請及相關服務。
進口 A 類器械需要哪種經銷商牌照?
須透過 SHARE 申請 進口商經銷商牌照。若同時製造或批發,須申請對應牌照類型。每類牌照均須提供適當 QMS 文件。
A 類經銷商需要哪些品質體系文件?
對 僅經營 A 類醫療器材 之公司,HSA 接受 品質管理系統符合性聲明(進口商 / 批發商)或 ISO 13485 符合性聲明(製造商)。涉及較高風險器械時,須提供 SAC 認可認證機構之 ISO 13485 或 MDSAP。
官方來源
- 健康科學管理局(HSA)—— 醫療器械註冊概覽(A 類豁免及通報):https://www.hsa.gov.sg/medical-devices/registration-of-medical-devices/register-your-device/overview/
- 健康科學管理局(HSA)—— SHARE(Medical Device):https://www.hsa.gov.sg/e-services/share-medical-device/
- 健康科學管理局(HSA)—— 推出 SHARE(2025 年 7 月 14 日):https://www.hsa.gov.sg/announcements/introducing--share----your-digital-portal-for-medical-devices/
- 健康科學管理局(HSA)—— 申請醫療器械經銷商牌照:https://www.hsa.gov.sg/medical-devices/manufacturing-import-and-supply/dealers-licence/apply/
- 健康科學管理局(HSA)—— 進口商、批發商及製造商牌照:https://www.hsa.gov.sg/medical-devices/dealers-lice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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