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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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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AEMPS醫療器械監管
西班牙AEMPS醫療器械監管
監管框架
西班牙醫療器械主要受歐盟Regulation (EU) 2017/745(MDR)及(EU) 2017/746(IVDR)規範,分別自2021年5月及2022年5月直接適用,並輔以國家規定。AEMPS(Agencia Española de Medicamentos y Productos Sanitarios)為主管機關,負責監督、必要授權、警戒及執行。系統確保器械於上市前後符合基本安全及效能要求。 Productos sanitarios - AEMPS
AEMPS主要職責
- 符合性評估及CE標誌:製造商須經公告機構證明符合性(較高風險類別IIa、IIb、III及特定IVD);AEMPS指定並監督在西班牙運作之公告機構。
- 註冊及資料庫:所有上市器械須註冊於EUDAMED(歐盟資料庫);過渡期或特定低風險器械適用國家註冊要求。
- 警戒及事件通報:製造商、進口商及使用者向AEMPS通報嚴重事件及現場安全矯正措施,AEMPS協調調查並透過國家及歐盟管道通訊風險。
- 市場監測:AEMPS進行稽查、抽樣及測試以驗證符合性;不符合器械可被撤回或限制。
- 臨床試驗監督:高風險器械臨床試驗批准由AEMPS負責。
分類及要求
器械依MDR分類自Class I(自我聲明)至Class III(最高風險),IVDR自A至D。較高類別需公告機構參與及更嚴格臨床證據。西班牙統一適用歐盟規則,AEMPS提供西班牙文及英文特定國家程序指引。
實務影響
製造商若位於歐盟外須指定歐盟授權代表;進口商及經銷商負追蹤及警戒義務。醫療專業人員及患者可透過AEMPS管道通報疑慮。框架與歐盟統一化一致,同時允許針對西班牙醫療需求之國家執行。AEMPS網站提供詳細資訊、表格及指引。 Productos sanitarios - AEMP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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