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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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指引
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指引
1. 製造商責任
製造商對確保醫療器械上市前符合所有法律要求負完全責任,包括正確分類、適切符合性評估程序、臨床評估及必要時CE標誌。 來源: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頁面 https://laegemiddelstyrelsen.dk/en/devices/development-of-medical-devices/
2. 主要開發步驟
該局建議遵循以下步驟:
- 判定產品是否醫療器械。
- 依風險規則分類器械。
- 選擇正確符合性評估程序。
- 如需進行臨床評估及調查。
- 實施品質管理系統。
- 準備技術文件。
- 貼附CE標誌(I類以上)。
- 於EUDAMED註冊。
- 進行上市後監視及警戒。 來源: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頁面 https://laegemiddelstyrelsen.dk/en/devices/development-of-medical-devices/
3. 分類與符合性評估
分類決定符合性評估途徑。I類器械常允許自行認證,高類別需指定機構參與。歐盟委員會及MDCG指引提供詳細規則。 來源: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頁面 https://laegemiddelstyrelsen.dk/en/devices/development-of-medical-devices/
4. 臨床評估與調查
所有器械須進行臨床評估證明安全與性能。特定器械需臨床調查。該局監督丹麥調查通知及批准。 來源: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頁面 https://laegemiddelstyrelsen.dk/en/devices/development-of-medical-devices/
5. 品質管理與文件
須實施符合MDR之品質管理系統。技術文件須全面並於器械壽命全程維護。 來源: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頁面 https://laegemiddelstyrelsen.dk/en/devices/development-of-medical-devices/
6. 上市後義務
上市後持續監視、警戒報告及定期安全更新以監測器械性能。 來源: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頁面 https://laegemiddelstyrelsen.dk/en/devices/development-of-medical-devices/
7. 額外資源與聯繫
該局連結歐盟立法、MDCG指引及特定主題如軟體、人工智慧及客製器械。疑問請聯繫醫療器械團隊。 電話:+45 4488 9595(平日9-12) 電郵:透過聯繫表格發送訊息 來源:丹麥藥品局醫療器械開發頁面 https://laegemiddelstyrelsen.dk/en/devices/development-of-medical-devices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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